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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999 年我刚开始为受国家照顾的

Posted: Mon Mar 24, 2025 7:22 am
by bappy7
,苏格兰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纳入其立法。这是一项雄心勃勃的改革进程的一部分,旨在通过由有护理经验的人士领导的彻底审查来改革护理系统。其成果 “承诺” 得到了跨党派的支持,目前正进入实施阶段。
儿童工作以来,我一直在工作中使用《儿童权利公约》。在我看来,该公约的规定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如果它没有被误解并且被正确使用,它将是一个很好的框架。还有一些很好的资源可以避免误解,例如 约翰·托宾编辑的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评论》 。在我 分析罗马尼亚年轻人的照料经历的研究中,《儿童权利公约》是一种有用的方法,可以了解他们在不同类型的安置(寄宿照料、寄养或收养)中成长时照料系统出了什么问题。

人权方法与心理学方法(后者看待儿童时只看他们的逆境,而不是他们的潜力)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将关爱 澳大利亚电报数据库 带入道德领域。这种方法将儿童的尊严(和他们的声音)置于关爱系统的核心。这有许多影响。基于权利的方法可能与 “风险”文化 主导的系统相矛盾,这种文化将儿童视为虐待的潜在受害者(将成年人视为潜在的施暴者),因为这些文化往往过度保护儿童,限制他们参与影响日常生活的决策。 研究 表明,在低风险环境中由过度保护的父母抚养长大的孩子有患上焦虑症或挑战性行为的风险。以风险为导向的系统往往会使关爱成为专业人士的繁文缛节,使年轻人感到无能为力和潜在的压迫性体验,从而对孩子的自尊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