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单个提供商的数据对任何共享统

Buy Database Forum Highlights Big Data’s Global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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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a0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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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单个提供商的数据对任何共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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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声明证实,反垄断法不会成为合法信息共享的障碍。 竞争对手之间哪些类型的数据交换是“合理的”?反垄断机构已经确定了一个“安全区”,在这个安全区内,数据交换不太可能引起实质性担忧。一般来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机构不会质疑数据交换: 交易所由第三方管理,如行业协会; 参与者提供的信息已超过三个月;并且 至少有五个参与者提供每个共享统计数据的基础数据,计数据的“权重”贡献超过 25%,并且共享统计数据经过充分汇总,以至于任何参与者都无法辨别任何其他参与者的数据。

安全区之外的信息交换可能仍然是合法的,但前提是,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反竞争影响和任何有利于竞争的理由,这种交换能够促进竞争。但请记住,如果竞争对手之间的信息共享导致达成固定价格或限制产量的协议,那么 挪威手机号码数据库 该协议本身可能违法,并可能导致刑事指控。 如果您正在考虑与竞争对手交换信息但又不确定是否应该这样做,您可以向联邦贸易委员会工作人员征求咨询意见。工作人员的咨询意见通常会说明工作人员是否会建议委员会在采取该行为时质疑该提议。

例如,联邦贸易委员会工作人员最近告知货币服务圆桌会议,其无意质疑一项旨在帮助汇款人遵守洗钱法等的拟议信息交换。拟议的信息交换将包括一个数据库,用于识别因未遵守法律或汇款人政策而与汇款人终止代理关系的人员。联邦贸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结论是,该信息交换不太可能促进在价格等重大竞争因素上的协调。工作人员进一步得出结论,该信息交换可以提高汇款人遵守洗钱法的效率,从而使消费者受益。 底线是:即使是竞争对手也可以交换信息,只要交换的目的和可能的效果是让参与者成为更有效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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